回复 贪欢半晌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星陨尘: 这部《万凤之凰》昔朝歌夜弦,今未央枯骨。前世,她秦朝歌误信他人,本以为是携手一生的良人却是食人的豺狼,祸了她一生,更使家族陷入万劫不复之地。而这些,都因为一个女人!如今她魂归来兮,重活一世,必要步步为营,护家人平安喜乐,家族一世长存。至于男人,她敬谢不敏。只是,偏偏有人没有眼色,不惜倒贴。面对积极自荐枕席的某妖孽,秦朝歌扶额:“王爷您能要点脸皮吗?”某妖孽倏然一笑:“只要能撩到你,本王要脸皮何用?”“……”
回复 说梦者 : 弘治十年,这是大明王朝美好的中午。此时,小冰河期已经来临,绵长的严寒肆虐大地,也同样在吹打着这个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的王朝。此时,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犹如一道耀眼的光芒刺破中世纪的黑暗。此时,俄罗斯刚刚摆脱蒙古控制不到二十年。此时,距离哥伦布初次抵达美洲也才过去七年,而达伽马正在海洋上筚路蓝缕开辟通往印度的新航线。喜欢看历史小说的刘晋穿越到了这样的一个时代,从一介书生成为了大明镇海王!。